1月9日上午,川投峨鐵公司在10樓會議室組織公司環境保護管理人員學習了2015年1月1日起實施的新修訂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》(即新《環保法》)及峨鐵公司2014版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》,相關單位班長以上管理人員44人參加了學習。
根據公司安排,生產與環保管理處牽頭組織學習,學習會上張桂蓮帶領大家重點對新《環保法》70條進行了逐條學習、講解,講解結合工作、生活實際告知大家保護環境是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有的義務,低碳、節儉的生活方式即是環保行動也是對自己身體健康的保護。在公司2014版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》的學習中,重點解釋了環境事件、突發環境事件的含義,突發環境事件的分級管理,組織機構及應急處置措施。
通過學習,參會人員了解了新《環保法》嚴在未批先建,直接處罰,恢復原狀;環境污染造成損害的承擔賠償責任;按日計罰,上不封頂;環評、監測、主營機構負連帶責任;四種情形的行政拘留;九種情形引咎辭職;追究刑事責任等。以確保公司顆粒物達標(50mg/m3)排放率≥95%;全面開展自行監測,完成率≥80%;自行監測公布率≥90%;顆粒物排放≤總量110噸;污染治理設施正常運轉率≥95%;污染源自動在線監控傳輸有效率≥90%;群眾投訴為零,環境信用評價>80分;危廢管理方面,嚴禁任何非法的排放、傾倒、處置行為,確保排污行為合法合規。(凌志海)